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经过大量深入细致的协调疏导,成功调解了5件农民工讨薪系列案件,化解了潜在的群体性纠纷,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9年3月份,被告石某某承包师灵镇某院楼房建造工作,于2019年5月20日完工,原告朱某,李某、于某、巩某等做了21.5工,折合劳务费共计20598元,原告朱某,李某、于某、巩某等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拒不支付,遂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该案承办法官郑保洲考虑到涉及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判决会不利于后续案件的履行,2月18日,郑保洲法官通过微信连线石某某与巩某某进行调解,引导双方相互体谅、相互理解。被告表示,农民工挣钱确实不容易,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一些其他原因才延迟支付工人的工资。原告对被告的处境表示理解,并愿意做出些许让步,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及时通过微信向双方送达民事调解书,被告当场支付了农民工工资。


该案的审理是在当前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进行的,也是落实顺利开展抗击疫情工作的重要举措,西平法院法官克服困难,心系群众,司法为民,他们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