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西平县人民法院在县城繁华的柏城大道开展以“宣传消法精神,维护合法权益”为主题的“3.15维权”普法宣传活动,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宣传。
3月15日上午一大早,我院组织业务能力强的法官走上街头,设立法制宣传咨询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宣传、解答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法官们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向广大消费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法律服务。
此次活动,法官们着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同时法官们针对群众较为关心的关于农资打假中的假种子、假化肥等问题、网络购物中的假货维权问题耐心给予详细答复,并指出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通过合法途径予以解决,以最大限度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现场群众提出的新形势下农村普遍存在的土地纠纷与房屋买卖纠纷,法官们也向群众讲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据统计,西平县人民法院自去年以来共审理了34起“毒豆芽”、“泡打粉馒头”等关于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在群众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进一步强化了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严厉打击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行为,对群众起到了深刻地警示作用。
此次开展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既解答了咨询者的法律疑难,又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使广大干警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本领进一步提高,树立起人民法院为人民的良好形象,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