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30日,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门前,锣鼓喧天、人头攒动,年逾古稀的陈某颤巍巍的将写着“一心为公、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至此,陈某申请执行谢某人身赔偿纠纷一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陈某申请执行谢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陈某为规避法律、躲避执行,外出潜逃长达十年,案件一度中止。
2009年中秋节,谢某趁人不备潜回家中,恰巧被同村村民发现后告之陈某,陈某连夜联系执行人员对谢某实施了司法拘留。老谋深算的谢某以为只要15天一满,法院就会自动放人。执行人员深知谢某诡计多端,便根据陈某提供的线索提取了陈某在外地开办企业的证据,并且赶赴数百公里之外的信阳浉河区工商局、地税局,复制了谢某经营、纳税情况的信息,相关证据充分证明了谢某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而且有规避法律、逃避执行的事实。在事实面前,谢某依然百般抵赖企图顽抗到底,并且扬言就是牢底坐穿也不会给陈某一分钱,经执行人员再三说服教育,谢某依然拒绝履行。此时15天的拘留期限届满,被执行人态度依然强硬,拒执情节恶劣,执行人员决定以其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在法院的配合下适时的介入了该案,首先宣布对其实施刑事拘留并将陈某羁押至看守所,对其进行了讯问。在事实和法律面前,在司法机关强大的攻势下,机关算尽的谢某才幡然悔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面对自己的将是数年的铁窗生涯。谢某主动要求履行判决书,一次性支付谢某11 万元钱,执行人员考虑其认罪情节较好,最终促成了双方和解履行,陈某终于得到了11万的执行款,一起耗时十年的案件得到了解决。
鉴于谢某履行判决且认罪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商请法院后变更了强制措施对其从轻处罚。事后,谢某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嚣张与狂妄,成为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的生动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