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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妻子与他人暧昧 男子怒将情敌砍伤领刑

  发布时间:2015-04-24 09:29:24


    看到自己的妻子经常与同村村民李某在一块玩耍,怀疑妻子与李某有暧昧关系,醋意大发的王某拿刀怒将李某砍伤。近日,被告人王某被西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364.09元。

    被告人李某之妻与同村男子李某经常在一块聊天,并有时一块出去办事。2014年7月4日11时,李某与被告人王某之妻又一起出去办事,被告人王某遂骑电动车尾随二人,在尾随的路上用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将李某的头部砍伤。经西平县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李某的伤情属轻伤二级。

    案发后被害人李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王某赔偿其受伤期间的相应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悔罪表现,并根据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情况,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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