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与丈夫感情不合,在一块生活经常生气、吵架,一气之下,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孔某离家出走,远走他乡,在他乡又与他人恋爱结婚生子。近日,不懂法的孔某以重婚罪,被西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 2002年经人介绍,被告人孔某与同乡温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婚后在共同生活中,因性格不合,两人经常生气吵架。后孔某离家外出打工,在打工期间孔某认识了一男子陈某。工作生活中陈某对孔某非常照顾,二人产生了感情。陈某遂带着孔某回到自己家乡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2014年4月份,孔某的丈夫温某发现其在外边已经又结了婚,并且生育了一子。温某遂以孔某以构成重婚罪到西平县公安局报案。
西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孔某明知自己有配偶,在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考虑到案发后被告人孔某自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系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