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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法庭文书送达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4-12-25 10:55:55


   文书送达是法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案件能否送达完毕,决定了案件能否正常进入审执阶段。2014年度1至10月,重庆市潼南县法院二中心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74件,较去年同期的402件上涨近50%,文书送达繁杂程度越趋明显。在案件数量逐年增长、案件类型越趋多样的情况下,如何缓解文书送达难,是困扰人民法庭的一大难题。笔者从如何解决人民法庭文书送达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难题入手,深入思考,探寻缓解送达难的有效方法。

  一是婚姻家庭案件应以直接送达为主,建议邀请村社干部一同前往。婚姻家庭类案件含离婚纠纷、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夫妻扶养纠纷、赡养纠纷、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等。2014年1至10月,二中心法庭受理婚姻家庭类案件约占全年办案数量的一半。潼南县工业并不发达,就业机会较重庆主城、其他周边城市少,外出务工人口多,是典型的劳务输出农业县,按照民事诉讼“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以及法院各个中心法庭受理案件的区域划分,二中心法庭受理的此类案件主要集中在塘坝、小渡、卧佛、太安、新胜、寿桥、五桂、田家等八个乡镇。上述因素决定了婚姻家庭类案件(尤其是离婚纠纷)无法通过户籍地邮寄送达,原告无法提供被告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案件当事人过多送达方式多样(以赡养纠纷为例,一起赡养案件甚至可以涉及六七个被告)等诸多问题。

  通过实践发现,便民联络员或其他村社干部对经常居住在当地、年龄稍长的居民信息很熟悉,但对外出就业、上学的年轻人甚至连名字可能都没听过。在婚姻家庭纠纷的立案受理环节,二中心法庭除了审查起诉受理材料外,还会向当事人询问关于对方父母姓名、年龄、居住地址、联系电话、交通是否便利、与场镇及村委会路途距离等信息并作记载,以便于案件受理后的适用恰当的送达方式。

  在直接送达的实践中,法庭干警遇到的教训也很多。手机导航信号丢失、当地村民错误指路、村社干部带错路、坡路弯道往往冲出超载占道摩托等诸多情况。建议下乡送达尽量能与当地村社干部提前联系,邀请一同前往。

  二是遇见“老赖”,财产保全利于送达。在办理合同类案件中,债务人往往具有一整套“方案”拖延诉讼,譬如拒绝提供或错误提供送达地址、提供地址后又拒签法院专递、谎称有调解意愿或本人愿意一段时间后到法庭协商等方式。遇见这种情况,法庭直接适用公告送达程序会导致审理周期过长,如采取查封房屋、车辆、银行账户等保全措施能够促使部分“老赖”积极应诉,如仍消极应诉,适用公告送达程序亦不会导致原告对审判工作本身产生负面情绪。

  三是邮寄送达应当跟踪法院专递的投递情况。不同的法院专递均有各自的条形码、单号,业务庭干警可以下载专门的手机应用实时查询专递流转情况。手机应用程序具有扫描专递条形码的功能(也可直接录入单号),可以查询到专递的具体投递地点、具体投递时间,查看是否妥投、有无回退情况等,非常方便。如通过庭前查询,发现未妥投的情况,便于及时另行确定送达方式,调整庭审时间。在邮寄送达时,也要注意区分送达地址距离远近,以保证当事人的应诉答辩及举证权利。

  四是公告送达的适用问题。依照现行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采取公告送达,并且案卷中应当记名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法院确定采取公告送达前,往往需要到受送达人住所地基层组织或家庭成员处进行调查、询问,以核实其下落情况,如确定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文书的,再另行制作送达公告,择日再次去往当地张贴,耗时费力。实务中可以适用填充式的送达公告,在确定确需公告时,就地张贴,并将核实过程、张贴过程、张贴地点拍照存档,公告张贴时可以备注载明法庭的联系方式。

  (作者单位:重庆市潼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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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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