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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案件如何诉讼?

  发布时间:2014-12-23 11:52:51


   问:

  想咨询一下,安全生产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交通事故比较多,由此造成的工伤事故也就比较多,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有什么规定及相应的救济方式?

   答:

  高度工业化社会大生产和高速发展的交通运输工具,给人类带来生产力提高和交通便捷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工伤事故。相关法律法规给因工伤残的职工设置了救济渠道:一是已经建立工伤保险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分别承担给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二是还没有给职工建立工伤保险关系的,由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的法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赔偿。《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二)》第6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因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依照法律规定,工伤赔偿案件中,只请求用人单位给付工伤待遇的争议属于民事案件,请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则属于行政案件,要通过行政诉讼的途径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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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河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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