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化名)对吴某进行猥亵后逃跑,被抓后拒不承认实施犯罪,公安机关提取了张华遗留在吴某家床单上的精斑进行鉴定,面对与其DNA一致的鉴定结果,狡猾的张华不得不如实供述了犯罪经过。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被告人张华有期徒刑二年。
吴某是高三的学生,因升学精神压力过大,患精神分裂症辍学在家,2013年4月6日晚22时许,张华趁夜深潜入吴某住室内,对吴某进行猥亵、侮辱;2013年4月17日晚上,张华又来到吴某的房间,伺机对吴某进行猥亵,被吴某的父亲发现,随后逃跑;被抓后,对犯罪事实百般抵赖,拒不认罪,公安机关提取了吴某房间被单上的精斑进行鉴定,经比对,与张华的DNA是一致的,面对铁证,张华如实供述了犯罪经过。
西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华采用威胁、欺骗等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告人张华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家属已赔偿被害人现金二万元,并且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