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谎称帮忙找工作拐卖妇女被判刑
作者:西平县人民法院 张欣广 发布时间:2014-12-22 16:43:36
近日,西平县法院以拐卖妇女、儿童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2年10月份,杨某以介绍工作为名,在云南省砚山县将王某、熊某、黄某拐骗至西平县,分别以三万元、两万元、三万两千元的价格将三人卖给他人为妻。杨某于2013年5月18日被云南省马关派出所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以出卖为目的,伙同他人拐卖妇女和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鉴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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