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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生积怨 男子放火烧房泄私愤

  发布时间:2014-12-22 16:40:42


    张某妻子与邻居李某因琐事产生争执,张某一直不能释怀,用汽油将李某的房子点燃,近日,西平县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张某的妻子谢某与邻居李某因琐事多次发生争执、厮打,经多方调解未果,一气之下带着孩子回娘家。2000年8月19日夜,张某掂汽油到李某家,趁李某及其家人熟睡之际,用钢筋棍别住李某家堂屋大门,后将汽油从堂屋东间窗户倒入室内并点燃,被李某及时发现并将堂屋门强行打开,张某与李某等人发生厮打后逃离。李某及周围邻居及时将火扑灭,李某家堂屋及东间住室房顶及东间南墙窗户被烧毁。2013年9月30日张某到西平县公安局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该案的发生系民间纠纷引起,同时在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减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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