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原告武某诉被告马某健康权纠纷一案。使本已反目成仇的表兄弟相互谅解,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矛盾纠纷。
武某与马某本是远房表亲,武某早年在南方做生意,赚的人生第一桶金,经马某介绍回乡承包鱼塘经营产业。前年武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身体残疾,外出行走需依靠三轮车代步。马某看到武某残疾,欲从鱼塘分的一杯羹,2013年6月11日武某与马某因鱼塘之事发生纠纷。武某驾驶三轮摩托车追逐撞击马某,造成马某轻微伤,住院治疗数日。马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5000元。
主办法官接到案子后,考虑到双方的亲戚关系,本着化解纠纷和睦亲情的态度,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一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后来法官通知双方的长辈,经过大量的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劝导,在法律与政策的说服教育下,表兄弟双方达成和解,握手言和,武某赔偿马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000元。法官调解,化解了矛盾,挽回双方的亲情,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事后二兄弟表示了对法官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