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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遭解雇心怀不满 设局敲诈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11-25 15:00:50


    被告人乔新正的堂哥乔某(已判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因与出租车老板发生矛盾被解雇,便伙同乔新正等人,故意伪造与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敲诈出租车老板一万元(未遂)。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乔新正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乔新正的堂哥乔某(已判刑)因琐事与豫QT2728号出租车车主赵某结怨,欲伺机对赵某实施报复。2012年6月24日下午,乔某与被告人乔新正、康某(已判刑)预谋,被告人乔新正、乔某驾驶车辆跟踪赵某驾驶的豫QT2728号出租车,康某骑电动车在西平县城老十字街故意在赵某驾驶的出租车前摔倒,伪造交通事故后报警,并到西平县法医门诊就医,欲敲诈被害人赵某医疗费用一万元,因赵某及时识破,敲诈未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乔新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伪造交通事故敲诈勒索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乔新正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乔新正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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