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法院近日判决了一起参与人数众多的聚众斗殴案件。14名被告人分别以聚众斗殴罪被判处刑罚。这起参与人数众多的斗殴事件的起因只是普通的邻里纠纷。
被告人商某与被告人宋某两家系邻居关系,双方因为宅基地问题产生矛盾多年,双方家庭多次出现口语争吵并发生厮打。经村委会、乡政府等部门多次调解,双方始终未能达成协议。2011年10月16日下午,就因宅基地问题,被告人宋某丈夫杨某与被告人商某发生厮打,并致商某轻伤,后杨某被西平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西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现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2012年7月26日,被告人商某事先联系栗某,并让其纠集社会闲杂人员20余人于2012年7月26日上午赶往专探街被告人商某家为其帮忙、助威。在被告人商某家施工过程中,被告人商某家人与被告人宋某家人发生冲突,并发生厮打。打斗中造成8人受轻微伤,后有十四名参与人员被西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中被告人宋某及其参与打斗的两个弟弟均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向西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西平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考虑到案件系由邻里纠纷引起,两个家族共有数十人被提起公诉,为缓和双方矛盾,维护当地社会稳定,西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对案件双方当事人家属做了大量说服疏导工作。在调解无果后,及时开庭审理,庭审后依照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快速审慎地做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商某、宋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已上诉至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都是街坊邻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本应和睦相处,可有时因一时冲动,扰乱了这份平和。邻里相处要学会礼让与宽容,望广大群众能够维护良好和谐的邻里关系,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