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2日,省高院在西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西平县轰动一时的张宏伟故意杀人案,双方亲属达300多人围堵在法院门口要求旁听,而且双方对立情绪激烈,被害人亲属要求判处凶手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亲属认为不应判处死刑,双方剑拔弩张,极有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为此,西平法院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处置预案,积极向驻马店中院和县委政法委汇报,协调公安、武警、中院法警和该院人员共计150余人参与安保,采取严密的措施,确保了二审庭审顺利进行。
一是未雨绸缪、周密部署。7月21日上午,召开由驻马店中院牵头,县委政法委、公安、检察、法院、武警和当事人所在乡镇的负责人及村组干部参加的协调会,会议作出明确分工,调集公安干警80名负责法院外围的警戒,法警40人负责法院院内、庭审秩序及押解犯人,武警负责进入法院第一道安全检查,乡镇干部及村组干部负责双方亲属情绪的稳控及思想工作。
二是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安检。7月22日开庭当天,共设三道安检,第一道由武警检查进入法院旁听人员是否持有旁听证和身份证;第二道由法警登记旁听人员的身份信息,并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严禁携带小刀、背包、食品、饮料、摄录设备、小喇叭等可能危及庭审秩序的物品;第三道由进入审判大厅的安检门和中院法警手持金属探测仪组成,作最后的检查。
三是设立人墙隔离带,确保庭审秩序。庭内由法警和公安干警组成的人墙将审判区和旁听区及双方当事人的亲属隔开,避免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提前宣布庭审纪律,让旁听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打开监控设备,密切关注旁听席上的一举一动。
通过该院的积极协调和全体参与安保人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省高院的死刑案件二审庭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