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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法院着力推行案件管理新机制

发布时间:2011-07-14 09:45:10


    西平法院以省高院确定的“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年”活动为契机,顺势而为,着力打造“审判管理信息化、案件评查常规化制度化、审判监督全方位、立体化”的案件管理新机制,确保审判工作严谨规范、公开透明、公正高效。

    一、审判管理信息化。大力开展岗位科技练兵活动,消除计算机信息软件使用的“盲区”。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对全院法官进行了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和审判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的培训。网管技术员对信息软件的使用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同时将计算机信息软件的使用列入审判人员业务考试的内容。建立审判流程管理的基础信息平台。立案庭立案后,将案件的相关信息输入电脑,通过局域网编辑排序,确定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和开庭日期,承办业务庭及法官准确、及时输入案件的各项信息,并且建立、使用案件评查系统,由网络系统跟踪管理。凡是未输入者,所办案件不计入承办法官的结案数,不作为法官绩效考评的指标。

    二、案件评查常规化、制度化。西平法院成立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和审判管理办公室,从业务庭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到审管办,设立专职案件评查人员并拨出专项办公经费,切实保障案件卷宗评查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同时强化制度建设,依法管理,用制度来管理,该院出台了《西平法院关于执行<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的若干细则》、《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各个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惩戒机制。明确规定对案件评查实行“五个必须”,做到“四个注重”。“五个必须”即对当事人上访、闹访、缠诉、申诉的案件,必须进行评查;对今年以来,全院各类审结、执结案件,必须逐案进行评查;对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督办、转办的案件,必须进行评查;对所要评查案件,相关业务庭必须按照指定期限移交给审判管理办公室,否则,即视为不合格案件;案件质量评查,必须定期通报和内部意见反馈。“四个注重”即注重把卷宗评查与案件审理结合起来。审管办定期通报评查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反馈意见,达到以评促审、以评促改;注重把评卷宗与学业务结合起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审判业务知识的“补课”;注重卷宗评查结果的运用。评查结果与法官的政治、经济待遇挂钩,对案件卷宗质量落后的法官,予以警戒谈话;注重把卷宗评查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对评查中发现干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交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三、审判监督全方位、立体化。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开展“六个一”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即讲一堂廉政党课、办一期反腐倡廉成果展、组织一次征文活动、推出一批廉政书法、格言警句作品、组织一次庭审旁听、观摩、评选一次“家属助廉标兵”活动。有计划、有重点、有主题地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活动,通过正反两个方面教育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完善监督体系。一是个案监督,除实行严格的卷宗质量评查外,院案件评查领导小组每月对所结案件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抽选的案件通过走访、发函、邀请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二是同步监督。从案件立案时即采取全程跟踪尤其每个节点的监督,同时实行审判指导和案件质量把关制、案件催办制等,形成了案件到哪一个阶段监督跟踪到哪一个阶段。三是层层监督,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审判管理领导小组,各业务庭庭长为领导小组成员,案件监督实行责任制,各业务庭庭长为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体系。四是新闻媒体监督。和相关媒体建立联系,发放院党组成员和各庭室负责人的手机号码和座机号码,对干警的违法违纪情况第一时间接受媒体监督。案件回访,实行“三个明确”。即明确回访对象为办结案件的当事人或亲属,回访的被调查对象为办案法官、书记员和参与审案的人民陪审员,回访的内容为案件审理相关人员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条禁令”的情况,重点是有无接受当事人吃请、财物或参加其安排的娱乐活动,有无收受当事人贿赂。明确回访方式为电话回访和当事人约谈等方式。回访侧重于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和民事执行案件。同时,将涉诉信访、上级批转交办和社会关注程度高的案件纳入回访案件范围;明确整个回访工作由院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制定回访工作流程,严格回访工作纪律,回访时做回访记录,对回访查出的问题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新的审判管理机制的运行,克服了以往传统的重结果、轻过程,重纠错、轻监督,重和气、轻究责的审判管理模式的弊端。新的管理机制实行以来,该院的审判质量、执法效果不断提升,截止今年5月,已评查案件1650起,所审结的案件的结案率、案件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分别上升5%、7%、3%,上诉率、申诉信访率、发回重审率均有所下降,取得了“三升三降”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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