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会东同志,男,1970年12月生,1991年7月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8月分配至西平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行管科副科长,2003年6月任盆尧人民法庭庭长,2006年2月任办公室主任,2008年9月任审委会委员,现任西平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2010年,该同志在党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办公室职能,做到参谋更到位,协调更有力,服务更优良,保障更细密,推动办公室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紧紧围绕党组决策开展工作,增强参谋服务的主动性,提高重大文稿的撰写水平,强化决策调研,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发展的思路和措施。撰写文稿和调研文章11篇,完成调研成果转化3篇。二是进一步将强督察督办工作。建立完善督察工作责任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保证党组决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完成上级法院和县委、人大督办案件13件。三是进一步抓好信息工作。加强信息培训,健全信息网络,拓宽信息来源,畅通信息渠道。同时做好深层次综合性信息的采编、报送,提高信息质量和适用性,完善考核奖惩机制。编发信息31篇,被上级法院采用10余篇。四是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顺利完成局域网建设升级,建成庭审直播系统,直播案件7件,逐步实现管理信息化、现代化、规范化、科学化。五是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健全联络制度,创新联络方式,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之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2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审理、参加座谈30余人次,增进了他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六是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积极投身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完善平安建设的基础工作,注重科技创安,建立健全平安建设档案材料,为创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奠定坚实的基础。
近几年,该同志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十七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率先垂范,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他善于学习、勤于思考、乐于奉献、敢于开拓,谋事不谋人,奉献不埋怨,经得住工作艰苦,耐得住生活清苦,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年年均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05年,他被评为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荣立二等功,荣获市“五一”劳动奖章。2007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他分管的平安建设工作、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息化工作,年年获得市、县先进。
该同志主要成绩的特点:一是角色定位准确,坚持工作的服务性、服从性、创造性和开拓性。二是工作态度严谨,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能吃苦,能受累,能奉献。三是宗旨意识牢固,坚持把为党和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行为准则,将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做人民的公仆。四是廉政观念明确,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学习,自觉抵制各种侵蚀,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始终保持清廉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