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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处置报废车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4 10:10:42


‌一、项目概况‌
  我单位拟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公开处置(回收拆解)。为确保处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资质的回收企业。

1‌.车辆基本信息:‌

品牌型号:【大众FV7162FAMGG

车牌号码:【豫QA336警】

注册日期:【2014年6月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品牌型号:【大众FV7162FAMGG】

车牌号码:【豫QA591警】

注册日期:【2014年6月】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2‌.处置方式:‌ 现场踏勘后报价,价高者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4.具备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名及踏勘安排‌

6‌.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7日】

7‌.踏勘地点:‌【西平县人民法院】

8‌.联系人及电话:‌【武先生】 [176-2715-5567]

9‌.注意事项:‌ 意向参与方需自行前往现场查看车辆状况,逾期视为认可车辆现状。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应包含:

10.报价单(加盖公章);

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有材料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五、时间及提交方式‌

14‌.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8月27日】

15‌.提交地点:‌【西平县人民法院】

16‌.开标/评审方式:‌ 截止时间内收到的有效报价中,最高报价者中标。若出现相同最高价,则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六、其他事项‌

17.中标单位需负责车辆拖运、拆解及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8.中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单位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19.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西平县人民法院]所有。

责任编辑:政治部    

文章出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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