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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人民法院:污水排放毁信任,法庭调解挽损失

  发布时间:2025-11-14 16:50:25


        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出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污水排放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既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也向所有经营者敲响了“环保不可违、诚信不可弃”的法治警钟。


        2024年8月,二被告经营的鸡粪场违规排放污水,直接导致原告经营的水库遭受污染,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事发后,双方曾达成赔偿协议,被告承诺全额赔付却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赔偿款迟迟拖欠不付。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出山法庭法官张朋伟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情,在确认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后,决定以调解方式高效化解矛盾。调解中,张朋伟法官不仅明确指出被告排污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更着重强调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具备法律约束力,拒不履约既是失信行为,也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经过耐心细致的引导和沟通协调,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庭履行赔偿款

        法官提醒:盈利不是经营的唯一目的,保护环境是法定义务,诚信履约是立身之本。损害生态环境必将依法担责,背弃承诺终将付出代价。唯有坚守合规经营底线、恪守诚信履约准则,才能实现长远发展,共同守护绿色生态与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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