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法官通过多措并举、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统一。
2024年11月,被告刘某驾驶三轮电动车与原告付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付某受伤。经交警大队认定:被告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付某不负事故的责任。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刘某赔偿原告付某各项损失共计12207.13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立即启动财产查控工作,经线上线下调查发现,执行人刘某年逾七旬,无稳定收入来源,且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强制措施如司法拘留等难以实施。面对执行干警,刘某以经济困难为由进行推脱,后被法院强制带回后,经执行干警释法说理,刘某拿出2000元,表明剩下的钱会想办法,随后,刘某又开始了拖延战术。为打破执行僵局,执行法官刘光明迅速调整策略,先是多次前往刘某家中,与刘某子女沟通,释法明理,二人均觉得父亲年龄大了,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所以态度强硬,拒不配合。面对此种情况,执行法官随即前往刘某所在村庄走访调查,全面掌握其家庭状况及社会关系,张贴执行公告,公开案件信息,形成法律威慑,并依法对刘某家庭下达搜查令,向刘某妻子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看到法院要动“真格”,刘某妻子当场主动履行债务,一个几乎不可能执行完毕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本案的成功执结,是本院创新执行方式,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下一步,西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同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