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出山法庭秉持“小案不小办”理念,对原告张某诉被告田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展庭前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并当场履行,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案件源于一起朋友间的借款纠纷。张某诉称,田某此前向其借款,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田某却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经多次催要仍未解决,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田某偿还10000元本金及利息。受理案件后,出山法庭承办法官并未因涉案金额不大而简化流程,而是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分析矛盾焦点。
承办法官张朋伟发现,双方曾是朋友关系,矛盾核心在于还款拖延,并无根本对立冲突,具备调解基础。为避免“一纸判决”伤了和气、增加诉累,决定将调解工作做在开庭前。2025年7月25日下午,田某来到法庭。在调解中,张朋伟法官一方面向田某释明拖欠借款的法律责任,结合相关规定讲解违约后果;另一方面通过电话耐心劝导张某,考虑到双方过往情谊,建议给予田某一定理解。
“之前关系都很好,确实是我没按时还钱不对,今天我就把钱还上。”在法官的情理法疏导下,田某当场表态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通过手机转账将10300元全额支付给张某。张某收到款项后,对田某的还款诚意表示认可,当场提交了撤诉申请。从立案到纠纷化解,仅用短短数日,一起可能升级的矛盾在法庭的柔性介入下解决。
此案的快速化解,是出山法庭践行“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的具体体现。法庭始终将群众身边的“小案件”作为民生“大事”来办,通过高效便捷的调解方式,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