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妥善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真正做到了“一件事一次了”。
2024年5月,王某与西平县某装饰门市部签订《家庭居室装修工程实施合同》,西平县某装饰门市部按照约定履行完毕装修义务后,王某并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全部装修款。西平县某装饰门市部为维护合法权益,遂将王某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晓燕第一时间分别电话联系原、被告了解情况,疏导双方情绪,探究其内心真实想法。王某称,装修中某些地方不符合自己的预期,且双方沟通中,多次发生争执,导致其直至现在仍未履行装修义务。
经对掌握的案情进行仔细分析研判,承办法官李晓燕认为双方存在调解的希望,于是多次找到双方做思想工作。调解过程中,双方火气都比较大,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对双方进行安抚,一方面从法理角度,向双方阐述民法典中关于房屋装修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尽可能将双方损失降到最低。一番劝解,双方情绪稍有缓和。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当庭一次性支付剩余装修款项,案件以和解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