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不当得利引纠纷 法院全力调解促返回

  发布时间:2025-04-23 09:39:12


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快速化解了一起原配起诉“第三者”返还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夫妻婚内财产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本案涉及婚姻家庭,武某与第三人系夫妻关系,于1999年4月结婚至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屈某与第三人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在武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三人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多次赠与被告屈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武某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请求屈某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法官调解:

承办法官苏杭接收案件后,考虑到婚姻家庭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牵扯到方方面面,为使案件的后续影响最小化,决定本着调解优先的方式,从有利于家庭和睦的角度出发,尽力解决纠纷。承办法官苏杭多次多方沟通,经过悉心引导和调解,第三人深刻意识到其行为的不当性,违反了公序良俗,积极获取配偶的谅解。被告屈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返还受赠财产并承诺断绝与第三人的非正当男女关系。最终原告武某与被告屈某达成了返还受赠财产60000元的协议并现场履行。

典型意义: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夫妻之间应互珍惜,彼此恪守忠实义务,共同维护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本案中一方为维系与婚外异性的不正当关系,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侵犯了其配偶的合法权益,故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本案的依法调解,维护了无过错配偶的合法财产权益,且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政治部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81080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