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夫妻感情破裂的结果,涉及多方法律关系,调解这一柔性解决冲突的方式,不仅能够深入了解双方诉求,更能引导双方理性思考,实现案结事了。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谭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共识,最终以和平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周某与赵某于2014年经人介绍相识,9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子女。但因双方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缺乏有效沟通与情感交流,两人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婚姻关系也无法维持,周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军通过电话多次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双方具体情况,在确认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后,遂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李军认真倾听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及财产分割的意见,分析主要矛盾,引导双方互谅、互让、互相理解,同时鼓励双方当事人以更体面、更从容的方式开启新的生活篇章。经过李军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双方的心结也慢慢打开,对于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车子由原告周某所有,原告周某当庭一次性给付被告赵某财产分割款45000元,双方各抚养一个未成年子女,扶养费自理。至此,一场离婚纠纷通过现场调解、履行的方式得以圆满化解。
婚姻家事纠纷连着民生,系着民心。在处理家庭婚姻纠纷时,西平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承“能调尽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审判思路,坚持“一个纠纷一次解决”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尽力做好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等工作,减少衍生案件的出现。今后,西平县人民法院仍将不断强化“案件终结者”的责任担当,努力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