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解决住房、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惠民政策。为保证特定群体的利益,公租房禁止转租、买卖。但实际情况中,公租房转租乱象时有发生,易引发纠纷。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公租房转租引发的纠纷案件,实现了矛盾实质性化解。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18日,李某以第三人的名义与张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将西平县某小区的住房交付给张某使用,张某以现金方式给付李某10000元定金,后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付李某23000元人民币。2024年9月,西平县房改办通知李某复审该房屋,李某拒不配合,致使房改办欲收回该房屋,且已将该房屋停水停电,张某的合法权益因此受到了严重侵害,遂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为无效协议,李某退还房屋转房费23000元。
法官调解:
“对公租房性质及法律规定不了解是造成双方矛盾尖锐的重要原因”。承办法官李晓燕接手案件后,确定矛盾化解思路,调解处理是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佳方式,遂耐心细致通过给被告李某讲解公租房的性质、房屋买卖及租赁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合理解决矛盾。通过反复的沟通调解,最终双方都意识到自己的过错,握手言和,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矛盾得以实质性化解。
法官说法:
公租房由政府提供,面向特定的群体出租,产权归政府或公共机构。从政策层面来看,公租房旨在解决特定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保障其基本居住权益。如果允许公租房买卖,就无法保障资源合理分配给真正有需求的人,违背了设立的初衷。从法律层面来讲,承租人只有租赁使用权而无处分权,自然人之间不能进行买卖交易,若擅自买卖公租房,相关职能部门有权收回房屋,买卖行为还将让自己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