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评查力度 强化审判质量
高质量的卷宗最能全面、客观地反映审判动态,反映干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为规定司法管理,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我院通过加大案件的评查力度,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一、评查标准更高。以往的案件评查,法院往往把半年或全年办理的案件集中起来,抽调业务庭部分干警进行短时间的集中评查,或者是市中院在年终“三优”考核中,抽出少数卷宗进行评查,这就存在评查不精、不细,或者不能全面评查的问题,使一些卷宗存在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发现、纠正,不利于提高案件的质量,为此,我院专门制订了《西平县人民法院案件评查验收标准及实施办法》、《西平县人民法院审判质量及实绩考核量化管理办法》等,并由院监察室牵头组织实施案件评查,对已办理的各类案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查找问题更细。在2009年1-4月份的案件评查中,我院审判、执行案件成绩是主要的。反映在绝大多数案件的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能够依法调解,依法裁判、执行。但是,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1)部分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不分,造成程序违法现象;(2)部分案件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判决不能令人信服;(3)民事案件案由不符合《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结案时间填写不一致;(4)法律文书正本有错、别、漏、白字,语言文字和格式不规范现象,以致造成判决意文相悖的现象;(5)调查、调解、审理等各类笔录字迹潦草、文意不明;(6)卷宗封面、卷内目录、流程表、监督卡填写不规范、不完整;(7)审现笔录、合议庭笔录签名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等。
三、分析原因更严。通过对案件评查中发现问题的分析,评查小组认为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是:(1)个别干警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把工作职责、案件质量和法院形象并重。疏于对个人所办案件的跟踪管理,从庭审程序到卷宗装订没有重视起来,导致出现个别案件审理超时、程序违法、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法律文书出现瑕疵,卷宗装订不规范。(2)个别干警不注重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审判形势。(3)个别干警没有高度重视案件评查工作、仍存在消极应付思想。
四、解决问题更实。卷宗评查结果后,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并在全院干警大会进行总结、反馈,实实在在地解决卷宗评查中发现的问题:(1)对办案数量高、办案质量好的庭、室和个人通报表扬,并予以物质奖励;(2)对优秀裁判文书的主审人进行奖励,并进行展评,达到相互交流,提高全院裁判文书质量的目的;(3)对存在问题的具体案件、共性、个性问题与庭室负责人面对面交流,限期整改,否则不予归档,如果在下步卷评查中仍出现类似问题,将予以处罚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4)进一步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通过案件评查,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争取使我院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