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叔,这栋楼跑完了,没找到人。”
“坐电梯下去吧。”看着两个组员在大冬天竟跑出了一头汗,我强压下心底的失落,“出任务嘛,哪有一帆风顺的。”
电梯下行的时间,没有人说话,从申请人那里得到被执行人的信息,我们马不停蹄地驱车赶了两个多小时,进小区虽然遇到了一些阻碍,但最终是进来了,由于不能确定被执行人具体住在哪一户,我们只能采用最原始的办法,挨家挨户的敲门,近两个小时的搜索,看来这次又要无功而返了。
“4楼到了”听到电梯的提示音,我抬头看向门口。“老李,真巧啊,在这遇到了你。”
听到声音的老李迅速收回踏入电梯的一只脚,比他更迅速的是旁边的两个组员,他们在老李退出的一刹那,抓住了老李的手臂。
“于法官,真巧啊,在这都能碰上。”挣脱无望的老李尴尬地朝我笑了笑。
“确实很巧。”我心里舒了一口气,从下午1点出发,到现在将近6点,这场“偶遇”,来的刚刚好。
老李是我承办的合伙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当年的他与小陈合伙做生意,2年后,小陈决定退出,老李承诺退回小陈的投资款30万元,并附带15万元的利润。小陈等了一年多,老李陆陆续续转给小陈10万元,后来,小陈将老李诉至法院:要求老李给付剩余的投资及分红款。该诉请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然而老李不仅未履行判决义务,更是行影无踪。
周日这天,我再次接到了小陈的电话:“于法官,我朋友看到老李常开的那辆车了,现在跟着车呢,你们能快点赶过来吗?”听到有了老李的消息,我和小组人员都很兴奋,给领导汇报后,立马驱车赶往郑州,路上,再次得知,老李开车进了某个小区,因为小区门禁,老李的具体行踪无法再确定。等我们到了门卫,将近半个小时的交涉,我们终于进了小区,将近两个小时的寻找,终于制造了这场“偶遇”。
“你是和我们回去说还是现在把钱还了。”
“于法官,回去是不可能的,这要让老家的人知道,我这脸往哪放!”
“老李,你也是有头有脸的生意人,诚信的重要就不用我多说了,你这要是真因为抗拒履行进去了或者上失信了,难道脸上就光彩了吗?”
“这30万对我来说也不是小数目,我一时也拿不出来啊!”
旁边的小陈看到老李试图拖延,忍不住开口“李哥,当初弟弟相信你,你就这么回报我?30多万你没有,20多万总能凑凑吧。”
听到小陈愿意退一步,我赶紧趁热打铁,和老李仔细分析了其中利害,从两人合伙的情谊讲到我们这次执行完毕的决心,再加上旁边老李媳妇的劝说,老李终于松了口,开始到处打电话筹钱。
凌晨12点52分,看到转账回执单的那一刻,所有人都露出了笑容。
执行路上的偶遇,更多时候是执行法官精心制造出来的。这些偶遇背后,是法官们对法律的忠诚与坚守,对当事人的责任与担当,他们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