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豫1721破6号
2023年10月,本院因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立案受理河南省西平县鑫发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1月1日指定河南柏国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南省西平县鑫发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后经管理人对河南省西平县鑫发食品有限公司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核查后确认,截止2023年11月14日,河南省西平县鑫发食品有限公司负债有河南西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债权78万元等,而无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其他固定资产等可供清偿。本院认为,经过管理人核查,河南省西平县鑫发食品有限公司资产为零,名下无可供清偿的财产,明显已经资不抵债,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另外,河南省西平县鑫发食品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向本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1月20日裁定宣告河南省西平县鑫发食品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河南省西平县鑫发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另,原定2023年12月5日10时30分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不再召开。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