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1日,本院因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立案受理西平县蒙正牧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8月30日指定河南鼎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西平县蒙正牧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后经管理人对西平县蒙正牧业有限公司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核查后确认,目前西平县蒙正牧业有限公司负债为200万元本金及利息等,无银行存款、无房产、无车辆,无不动产登记信息、无股权投资和理财信息,故无财产可供清偿。本院认为,经过管理人核查,西平县蒙正牧业有限公司名下无可供清偿的财产,明显已经资不抵债,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另外,西平县蒙正牧业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向本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9月27日裁定宣告西平县蒙正牧业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西平县蒙正牧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另,原定2023年10月8日9时30分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不再召开。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