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西平法院民二庭法官孙国军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原告冯某以赡养父亲为由将其名下的房屋供父亲居住,2007年,被告邵某与原告冯某父亲登记结婚,并与冯某父亲一直居住在原告提供的房屋内。2022年年底,原告父亲因病去世。原告冯某放弃部分继承遗产并与被告达成协议,约定被告于2023年3月15日前搬离原告提供的房屋,但被告邵某未按该协议履行。2023年4月17日,原告冯某起诉邵某要求邵某搬离原告名下的房屋。
案件受理后,经开庭审理,双方争议较大,未能当庭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庭后,承办法官孙国军再次耐心地和双方进行沟通,释法析理,经过多番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邵某当场将其房屋钥匙交给了原告冯某,原告冯某同意再补偿给被告邵某15000元及水电费410元,至此,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画下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