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西平法院为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强化巡回审判力度,坚持以案释法,将法制宣传融入到审判实践中去,让审判工作不再高不可攀,而是扎扎实实地深入到老百姓身边。4月22日,盆尧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盆西村委,巡回审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庭审现场,原告王某称自己于2021年3月2日,在某路口驾驶机动车与另一机动车相撞,经西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自己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自己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有商业机动车损失保险,遂要求被告某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费用,但被告某保险公司并未对原告王某的各项损失予以赔偿,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王某将被告某保险公司诉至法庭。
庭审中,法官围绕双方存在的争议焦点详细听取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陈述和意见,核实了有关证据,并结合本案向旁听人员普及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法官在当庭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决定休庭择日宣判。
近年来,西平法院始终坚持运用巡回审判方式进村庄、入邻里,将庭审开到田间地头,开到老百姓家门口,就地解决纠纷,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让“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切实实融合到日常审判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