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门”服务 西平法院巡回进乡村

  发布时间:2021-03-31 10:36:16


原告于某共育有两个儿子和五个女儿,因丈夫离世较早,七个孩子便由她一人拉扯长大,尽管家境贫寒,但她克服种种困难,坚持将几个子女抚养成人并各自成家。目前,原告于某年事已高并患有疾病,需要长期服药,且无经济来源,经村委、乡司法所调解做其子女思想工作,却一直未能达成一致的赡养协议,原告迫于无奈,于2021年2月,一纸诉状将七个儿女告上法庭。

鉴于原告于某年事已高,且大胯骨折,为方便当事人,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3月30日上午,五沟营法庭庭长刘光明决定前往重渠乡重渠村巡回开庭,就地审理。

庭审过程中,在承办法官刘光明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陈述了自己的诉辩主张,并进行了证据交换。庭后,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实行面对面调解,通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解,回忆起以往的点点滴滴,七个儿女想起了老母亲养育自己的不易,看着颤颤巍巍、满头白发的老人,七个孩子最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赡养老人。在承办法官和旁听村民的见证下,双方握手言和,签下了调解协议。

此次巡回审理不仅帮助老人解决了养老问题,还让更多的村民切实体会到了司法的温暖和公正,对提升法治观念、伦理道德和家庭责任感具有深远的教育意义,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政治处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82393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