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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手脚收条被改 巧调解归还欠债

  发布时间:2010-03-15 14:24:50


近日,西平法院五沟营法庭审结一起篡改收条的案件。

原告吕某在被告王某处存有2万多元现金,期间,吕某向王某要现金600元,并给王某出具收条,收条上仅写数字600元并未标写大写。

后当原告吕某向被告王某要余款时,被告人王某拒不承认,声称已支付王某26000元,欠款已全部还清。在法庭上,被告王某向法庭出示吕某写下的收条,上面写明26000元,但是“2”和最后一个“0”明显和其他数字不同。

考虑到字迹鉴定的费用高,且数字的鉴定比较困难,本着为当事人着想的审慎态度,该法庭工作人员多次调解,一开始双方矛盾情绪大,工作进展不动。法庭工作人员在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多方位多渠道的联系双方当事人熟识的朋友,并通过村委多次做工作,终于使被告承认了欠款的事实,并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答应在一年内还清尚欠吕某的22500元。

在民间日常往来中,借款与还款等行为比较常见,由于当事人的谨慎程度、心态及对凭据的规范程度等要求不一样,欠条、借据等凭证时常会出现瑕疵。在此,审理该案的承办人员建议当事人应谨慎对待权利,以书面的、较为规范的格式书写凭据以免发生争议,从源头做起,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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