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就要过年了,本想拿到钱欢欢喜喜过大年,但一些人的工钱却迟迟要不回来,且看法院如何帮助讨薪人拿回工资。
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盆尧法庭审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经依法调解,被告叶某某一次性支付原告王某某工资款7000元。
2019年王某某经人介绍与叶某某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王某某驾驶叶某某车辆运送商砼,叶某某支付王某某月薪7000元。后王某某于2020年9月份离职,尚有2020年八月、九月两个月份工资9565.3元未结清。王某某多次追讨欠薪,甚至在道路上两次开车围堵叶某某商砼车,后经派出所出警教育、劝说离开,但叶某某始终未曾支付剩余工资9565.3元,无奈之下,王某某于2021年1月2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魏诚慧在庭上同叶某某、王某某详细了解情况,明确案件争议焦点,做到审理前胸中有数。2021年2月1日,西平县人民法院盆尧法庭依法传唤当事人并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叶某某认可欠薪的数额,但要求王某某赔偿堵车损失和离职未及时通知的损失。经查,王某某为讨薪两次堵车时间尚不足以造成叶某某的商砼凝固、毁弃,但王某某未提前通知便离职也不利于叶某某寻找代替的司机,对其继续营运造成一定困扰。通过魏法官耐心调解,叶某某最终同意一次性在法庭支付7000元给王某某,王某某为自己冲动的堵车行为深感后悔,自愿放弃剩余款项以作让步,叶某某也不再追究其他损失,双方矛盾纠纷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