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首页
新闻中心
法院简介
审务公开
队伍建设
法学园地
案件快报
荣誉展台
专题报道
司法网拍
裁判文书
法律文库
机构设置
人民
腾讯
新浪
人民
腾讯
新浪
法院公告
·
附件: 西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省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5)豫1721破2号之一 本院于2025年4月1日裁定受理张丙炎对西平县新科塑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4月2日指定河南鼎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西平县新科塑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后经管理人对西平县新科塑业有限公司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核查后确认,目前西平县新科塑业有限公司负债为4100041元,且无银行存款、无房产、无车辆、无不动产登记信息等,故无财产可供清偿。本院认为,经过管理人核查,西平县新科塑业有限公司名下无可供清偿的财产,明显已经资不抵债,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另外,西平县新科塑业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向本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5月9日裁定宣告西平县新科塑业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西平县新科塑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
·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豫1721破2号 2025年4月1日,本院根据张丙炎的申请,裁定受理对西平县新科塑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本院于2025年4月2日指定河南鼎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西平县新科塑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因本案符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建立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适用快速审理机制条件的规定,故本案依法适用快速审理机制审理。西平县新科塑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西平县新科塑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驻马店市乐山大道与金雀路交叉口东南角鹏宇天下城3幢2406号;邮政编码:463000;联系人:马继学、田森宝;联系电话:1-3-9-3-9-6-8-2-1-9-8、1-5-8-3-6-7-1-2-6-6-2)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但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定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的费用,由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西平县新科塑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西平县新科塑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5月7日09时30分在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2日
·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5)豫1721破1号之一 本院于2025年1月20日裁定受理河南西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西平县鑫地种狐养殖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月21日指定河南柏国律师事务所担任西平县鑫地种狐养殖有限公司管理人。后经管理人对西平县鑫地种狐养殖有限公司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核查后确认,西平县鑫地种狐养殖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无银行存款、无房产、无车辆、无不动产登记信息等,故无财产可供清偿。本院认为,经过管理人核查,西平县鑫地种狐养殖有限公司名下无可供清偿的财产,明显已经资不抵债,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另外,西平县鑫地种狐养殖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向本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2月20日裁定宣告西平县鑫地种狐养殖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西平县鑫地种狐养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
附件:2025年西平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
·
本院于2024年12月23日裁定受理曹会彦对西平县爱英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2月24日指定河南柏国律师事务所担任西平县爱英种植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后经管理人对西平县爱英种植专业合作社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核查后确认,目前西平县爱英种植专业合作社负债为246779.2元,而无银行存款、无房产、无车辆、无不动产登记信息等,故无财产可供清偿。本院认为,经过管理人核查,西平县爱英种植专业合作社名下无可供清偿的财产,明显已经资不抵债,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另外,西平县爱英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向本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1月24日裁定宣告西平县爱英种植专业合作社破产并终结西平县爱英种植专业合作社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诉讼指南
·
西平法院公布分管执行局..
·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援助
·
什么是起诉?怎样区分民..
·
刑事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
刑事案件第一审程序的期限
·
刑事诉讼法之第一审程序
·
刑事申诉告知
·
新诉讼费收费标准(速算..
·
当事人申请执行须知
站内检索
荣誉展台
图片暂无
“孙法官,门卫室有..
西平县人民法院公告
西平县人民法院召开新任职干部集体谈话会
西平法院召开执法办案工作推进会
西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文东化身法治副校长 ..
驻马店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邹波赴西平法院调研
西平法院召开2023年度工作会议
<
>
·
西平县人民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
·
【我们的节日·七夕】西平县人
·
西平县人民法院召开调研案例学
·
“法院+综治中心”,高效调解化
·
【以案释法】离婚纠纷中成年子
·
西平县人民法院召开营商环境工
·
西平县人民法院:三源共治显成
·
抚养问题难调解,巧用“亲情”
·
西平县人民法院:法治关怀进军
·
司法联动破难题,让文书送达驶
法院要闻
更多>>
·
凝新聚力 共启新程——西平县人民法..
·
优化营商环境 西平县人民法院与西平..
·
【开工大吉】西平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
·
情暖冬日,心系桑榆——西平县人民法..
·
听心声 纳建议 | 市法院征求代表委员..
案件快报
更多>>
2023年1月17日上午,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申请人宋某某家属左手怀抱鲜花,右手拿着一幅..
·
【七夕特辑】西平县人民法院:厘清情..
·
6小时攻坚!西平县人民法院与人民调..
·
西平法院:争执不下的“对账单”
·
【以案释法】循环贷款,担保人还需继..
·
【以案释法】好意搭载反成被告?法院..
党务公开
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专栏
时政要闻
更多>>
·
学习资料 | 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
·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
提质增效 服务发展|驻马店中院“律师..
·
一图读懂 |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
·
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
·
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百题(11~15题)
·
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百题(21~25题)
执行动态
更多>>
·
百日执行攻坚|西平县人民法院:兑现群..
·
百日执行攻坚│不畏酷暑,执行不停,西..
·
【百日执行攻坚】解民忧 保权益 西平..
·
【百日执行攻坚】西平法院:雨中执行,..
·
西平县人民法院:铁腕执行显权威 温情..
·
西平县人民法院:民间借贷26万元一次..
·
精准出击 诚“薪”护企——西平法院继..
·
异地并非“避风港” 跨省奔袭破困局
案例评析
更多>>
·
【3·15特辑】非法肉制品换包装出售,..
·
【以案释法】西平法院友情提醒:警惕..
·
土地承包引纠纷 法官调解化干戈
·
大“能人”搞忽悠被判刑
·
合同解除后不接收财产 造成的损失该由..
·
【以案释法】丢失的快递,谁来赔?
·
西平法院:买卖合同起纠纷 庭前调解巧..
·
【以案释法】小区外墙脱落砸到未规范..
队伍建设
更多>>
·
法心向党 礼赞华诞——西平县人民法..
·
征文展播:《法院门前的水杉林》
·
观摩交流促提升:西平县人民法院组织..
·
西平县人民法院召开2025年春节前集体..
·
西平县人民法院开展“迎春送福”写春..
·
【新人成长记】李海泽:扣好法律 实践..
·
便捷!高效!给“谭一谈”婚姻调解站..
·
西平县人民法院:开展安全排查 筑牢..
司法公开
法官札记
·
法治天中行 西平在行动
·
离婚案件庭外的孩子们 ..
·
半百夫妻闹离婚 法官用..
·
法官上门送传票 司法为..
·
俯首甘为孺子牛,扎根基..
·
一切为了孩子 为了孩子..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缘何难..
·
涉少民事调解耐心细致 ..
·
法官的气质
·
法官当净化“朋友圈”
联系我们
地址:西平县西平大道中段
联系电话:0396-2163082
执行局:0396-2163047
最高人民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人民网
新华网
法律资讯网
光明网法院频道
您是第
8446918
位访客
Copyright
©
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